合伙企业是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 l )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申请手续谁来办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到哪里提出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通常,申请人应向本地工商局或工商分局提出申请。
以北京市为例: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 l )从事北京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 2 )专门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合伙企业;·
( 3 )从事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 l )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合伙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 2 )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合伙企业办理所需时间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 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巧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收费标准
( l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
( 2 )企业变更登记费100 元;
( 3 )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 元;
( 4 )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 元。
办理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 1 )《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内含《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兄》、《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等表。
( 2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 3 )《 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 。
( 4 )合伙协议
( 5 )出资权属证明出资权属证明是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育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货币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实物出资的,应出具实物的所有权戈许可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使用权证明;不能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正明的,应当有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立出具土地使用权证明;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出具知识产权的所与权或使用权证明;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经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 6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复》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工商管理部门颁发)。( 7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 )《 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主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