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对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各方反应
商贩:“城管来了,我不用躲了?”
“是不是城管来了,我就不用再躲了?”正在团结湖天客隆超市路边摆摊卖袜子的小商贩听说这一规定后,立刻反问记者。她和周围的商贩都表示,如果办个体户执照的费用不多,将会去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不好过,小本买卖,买个安心吧!”
专家:“城管可能退出游商管理”
“在现在金融危机就业难的背景下,我认为这个政策放开得很及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将这一政策松动评价为“以人为本”,“是个人性化的进步”。“游商合法化并不意味着将取消城管。”竹立家分析说,小商贩申请工商执照后,管理他们的权限很可能由城管移交到工商行政部门。“但城管还有清查违建、清理黑车、保护城市绿化等多方面的职能。”
竹立家教授表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不意味着无人管理,比如发个体户执照时告知商贩定时到相应的地税局缴税,要求其出示完税证明可予以年检验照等等。
城管:“我担心一放就乱”
某区城管大队的基层城管队员并不看好这一规定的放开。从事过考核执法绩效的该队员有两个隐忧:一是担心一放就乱,二是基层人员很难执法。
该队员举例说,曾在本地区试行过让无照游商在晚上5点半到9点半在规定地点摆摊经营,“只短短一周就不得不叫停。”因为游商们会以“这里离我家近”、“那边没客流”等理由,“很自然地向周边放射”。“执照上不会写明这个商贩是在东城还是西城摆摊,否则就不叫"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了。”该队员反问记者,“那他就"一照走天下"了?”此外,游商集中势必带来小偷小摸、打架滋事等等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城管执法有可能会陷入“无法律依据”的尴尬境地。
“该条款可行性较差。”该队员分析说,如果指定一条街给游商,摊位势必会挤占便道,行人会走上自行车道,自行车会抢占机动车道,造成交通拥堵;而如果划定公园或者广场给游商,“那跟开设一个农贸市场又有什么区别?”如果地理位置差游商不会来,而地理位置好肯定会容量不够。而且如果游商市场不收费,对于收摊位费的集贸市场又失之公平。晨报记者姜葳 (北京晨报)


